泡饿得没力气了。
天又轰隆隆地要下雨,老狗问:“你想不想被人类捡走?要是想,就喵一声,我把你叼到路边去,你大声叫唤,要是有好心人会把你带走的。”
“要是没好心人呢?”
“那你也就变成臭烘烘的肉。”
泡泡饿得直打飘,它喵了一声,老狗把它叼到路边灌木丛里去。
“大声叫!”老狗说:“我看见不少小猫是被这么带走的。”
泡泡喵喵地叫,雨哗啦一下子就下起来,它的毛本来就没长全,这会儿又冷又湿贴在身上,全身都打哆嗦。它的眼睁不开了。
这就是快死了吧?
就在它以为自己快死了的时候,脑袋顶上的灌木丛被拨开,一双黑漆漆的眼看过来,它打了个哆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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它这应该算是有主人了。
泡泡蜷在猫垫上晒太阳,老狗说得对,碰见好人就不会担心吃不饱肚子。
但它这个主人有点不一样。
猫能闻出一些东西来。城市里什么味儿都有,在外头流窜的活物无非是流浪猫狗、鸟,还有不常见的跑出来的或者被遗弃的其他宠物,兔子蛇什么的。但最多的还是人。
男人,女人,小孩,老人,猫都能闻得出来。
但主人身上的味儿是它从来(以后也)没有闻到过的。直觉地令猫有点不高兴,当人发脾气的时候身上往往会散发类似的味道。可是主人从来没发过脾气,他甚至没有什么情绪。
哦!是有的,不过得身边有另一个主人才行。
泡泡的名字就是叫霈霈的女人起的,所以她应该也算它的主人吧?她身上的气味就让人安心多了。
“…你该多出去走走。”女主人说:“老在屋里闷着,心情也会差。”
“不会。”主人微微笑着,手指来逗泡泡:“有泡泡陪着我。”
女主人叹口气,主人把头靠在她的肩上:“你偶尔来看看,就已经很好了。”
泡泡炸起毛来,照理说,动物做出这种亲昵的行为是想要交配。
可是泡泡闻到了令猫非常不快的味道,这绝对不是荷尔蒙。它在妈对野狗威吓时就曾经闻到过类似的气味——它知道妈是真的会跟野狗以命相博的。
那么现在,两位主人是谁想咬死谁呢?
泡泡炸着毛跑远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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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实泡泡还是挺喜欢两位主人的。
女主人不在这里住,主人跟它住在这里,每天早上出去晚上回来,给它吃的喝的玩的,还允许它在床上乱跑。有时候他整天呆在家里不出门,连饭都不吃,就只呆呆地在沙发上或者什么地方坐着,眼睛里空荡荡的,黑得吓人。
这时候泡泡拍他一爪子,他就会回神,然后轻轻抱起它问:“你也想她了吗?”
泡泡才不想,泡泡谁都不在乎。
屋里总是弥漫着淡淡血味儿——这么淡的味道人类肯定闻不出来,老狗说得对,人类确实蠢——但泡泡能闻到。
它知道血是从哪里来的:主人的双手总是免不了伤,他有时候会细致地顺着手掌纹理拿刀尖细细划过,这个时候血腥味会更重。这样一定会疼,泡泡想不通他为什么会这么干。
卫生间里也会有血味儿。
每隔一段时间,主人浑身上下都会有淡淡的血味儿——平常这种血味儿只会留在手上。有一次它在屋里撒欢,撞倒了卫生间的纸篓,里头有那种卷起来的棉布一样的东西,上头就带着血。
哦呦,人类可真是麻烦。
但这个人类、这个主人,算不上讨厌,毕竟他没饿着它。
当猫要知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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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里很少来人,多数时间是主人一个人,有时候女主人会来,除此之外,只来过一个女人和一个男人。
先说这个女人。
这女人给泡泡的印象太深刻了,门儿一开就弥漫着刺鼻的香水味,害得泡泡打了好几个喷嚏。
那女人看见泡泡,笑了一笑:“还养了猫?越来越像个人了。”
主人给她倒了水,语气没波没折的:“您应当提前说一声。”
女人又笑一笑:“只是来看一看,不碍什么大事——最近怎么样?”
“很好。”
“脸色这么差,可算不得很好。”女人说:“要知道,智力水平超群,并不意味他就能成为一个正常的人。”
女人的目光在主人缠着绷带的手上略停一停,抬眼道:“还有,你得记着当年我据理力争将你从那个地方带出来、允许你拥有国籍、并且能接受正常孩子该有的教育,是为了什么。”
“我知道。”
“莱切帕尔女士对此可是颇有微词,听说她在你中学时期找过你?”
“是的,母亲找过我。”
“对你动了刑?”
“是。”
“那时候我太忙,你联系我时我还有点惊讶。”女人喝了口水,问道:“那时候看护你的人是谁?”
“…是母亲。”
“我知道,是哪个母亲?”